觀點:關于陶瓷行業(yè)“中國馳名商標”的思索

  今年4月份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又公布了277+22件中國馳名商標,其中商標管理案件中認定的277件、商標異議案件中認定的22件,其中有佛山陶瓷行業(yè)的品牌鷹牌陶瓷與能強陶瓷,與我們陶瓷行業(yè)有關的還有山東耿瓷與江蘇拜富色釉料,這本是可喜可賀之事。但不知為何引起的思索遠不止這些,最近正在準備建筑衛(wèi)生陶瓷年鑒的有關資料,也擬就2008年建筑衛(wèi)生陶瓷行業(yè)的中國馳名商標做個總結與述評,以下就是關于“中國馳名商標”我的一些思索。

  什么樣的品牌才能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根據國家工商總局2003年4月17日頒布的《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guī)定》: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而對什么叫做“廣為知曉”和“享有較高聲譽”,《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guī)定》并沒有明確的界定。誠然按照這樣的定義,鷹牌陶瓷與能強陶瓷榮獲“中國馳名商標”可以說是實至名歸,因為鷹牌陶瓷與能強陶瓷絕對是建陶行業(yè)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知名品牌。是不是所有已獲“中國馳名商標”的品牌都是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品牌呢?就很難說了,不妨看看我們周邊有多少“中國馳名商標”?我看無論是主管官員還是專業(yè)人士基本無法準確回答這個問題,通過中國馳名商標網站,可以查到擁有“中國馳名商標”的全國城市排名,佛山市名列第6,擁有36個中國馳名商標,其中陶瓷行業(yè)11個,分別是:冠珠、新潤成、裕成、樵東、薩米特、蒙娜麗莎、新中源、東鵬、Arrow(箭牌)、金舵、威爾斯;顯然這個數據是不準確的、或曰不全面的,這里沒有包含2009年認定的鷹牌陶瓷、能強陶瓷;2008年認定的歐美陶瓷、冠星王陶瓷;2007年認定的歐神諾陶瓷、匯亞陶瓷、南海的匯強陶瓷,僅這些有案可稽的18個佛山陶瓷品牌,就已經大大超過了全國建筑衛(wèi)生陶瓷行業(yè)中國名牌數(14個)。更何況建筑衛(wèi)生陶瓷行業(yè)內還有眾多的中國馳名商標,如:東莞的馬可波羅陶瓷;廣州的阿波羅衛(wèi)浴;唐山的惠達潔具;山東的耿瓷與皇冠陶瓷;福建晉江的協盛、協進、南鷹、晉成、祥達陶瓷;四川夾江的萬茂陶瓷;潮州的四通陶瓷與全發(fā)陶瓷;等等。我相信這里沒能將建筑衛(wèi)生陶瓷行業(yè)的中國馳名商標都列出來,已列出的這些中國馳名商標都是行業(yè)內“廣為知曉”和“享有較高聲譽”的嗎?顯然很值得推敲。

  中國馳名商標不僅依法受到優(yōu)于普通注冊商標的特別保護,而且也能得到國外法律的保護,1883年簽訂的《保護工業(yè)權巴黎公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都對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作了行之有效的具體規(guī)定。中國馳名商標已經演變成為一個企業(yè)、一個城市、甚至一個地區(qū)的經濟名片,也就是說它的意義已經大大超過了一個商標的意義,企業(yè)與政府都趨之若鶩,特別是在政府的“量化”考核體系中,中國馳名商標的實質已經完全異化了,政府動不動就是百萬元或更多的獎勵,充分說明了這種異化。更何況“中國馳名商標”的論證有行政論證與司法論證兩套體系,全國有600多個中級法院具有“中國馳名商標”的司法論證權,在這個過程中存在有多少是通過惡意訴訟或虛假訴訟來認定自己是馳名商標的案例?誰知道呢?中國馳名商標已經淪為企業(yè)廣告宣傳的籌碼了,已經淪為政府品牌戰(zhàn)略績效考核的指標了。

  中國馳名商標與中國名牌、國家免檢還不一樣,是一個與國際接軌的商標體系,不太可能一紙行政命令就全部取消某個領域的馳名商標,如果爛到連中國名牌都不如,會不會淪為“國家免檢”的相似聲譽,值得思索。